你见过这样的存单吗?注意了,银行的正规业务中根本不存在这样开据的存单。即使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开据、再盖上某金融机构的鲜红印章,那你也要长个心眼,拿着这样的单子,再到其他家银行去打探清楚啊。
宣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就侦办了这样一起案件。2010年至2019年,宣威市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秦某梅,为填补因个人挥霍和高利放贷欠下的巨额资金缺口,利用身边亲朋好友对其身份的信任,打着该金融机构“有内部存款”,利息高至10%的幌子,先后将50余人的款项1200余万元从各受害人家中取走,然后再开据该金融机构的转账贷方传票或现金收方传票,并加盖该金融机构印章交给受害人作为存款凭据,实则将受害人的款项全部占为已有,分文未存入该金融机构。在施骗过程中,秦某梅时有“大义灭亲”之举,亲戚和朋友也被她骗了不少。
其中,秦某梅向其婆婆骗取15万元,向舅舅、姑子各骗取35万元。案发后,秦某梅主动到宣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,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近日,秦某梅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。凭“一己之力”骗取1200万余元,秦某梅这波操作真是让人怕了怕了。
那么日常生活中,我们要如何识别类似的骗局呢?经侦蜀黍提醒▲存款一定要亲自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柜台办理;▲认真辨清存单的真伪,还可以拿着存单换人换柜台进行二次核验;▲不要盲目贪图高利诱惑,高利息往往伴随着高风险。来源:云南经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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